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
裁判要点
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不宜作出延续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因公共利益需要而不予延续的,应当视为提前收回行政许可。
基于司法与行政的关系、行政的专业技术性特点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须坚持司法谦抑原则。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应当尊重行政机关对行政事务予以优先判断、处理的权力。对于行政机关权限范围内未处理的事项,人民法院不得代替行政机关作出决定,需要行政机关先行处理后,人民法院再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2)赣行终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