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旭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于2019年1月,是河北省首家严格按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通过专家评审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及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振动)七大全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类别。
中心拥有近4000平方米的办公及实验场所,设有受理室、鉴定室、会商室、综合办公室及档案室等,配有近3000余平方米的检测实验室,设置有样品室、无机及有机预处理室、各大型仪器室等,并结合实验条件的相互制约进行合理布局,以便快速、准确、高效地对鉴定材料进行分析。中心配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仪、荧光光谱仪、快速溶剂萃取仪、地物光谱仪、地下水流向流速仪及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等国内、国际先进的鉴定仪器设备900多套。
中旭鉴定中心现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44人,同时聘任了多名国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库资深专家作为技术顾问,中心鉴定人专业技术范围包括环境检测、场地调查、环境修复、生态恢复、环境化学等专业领域,鉴定人均为相关领域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专家,其中高级技术职称31人,90%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020年1月中心被评选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为河北省唯一一家环境损害类鉴定机构入选;2020年4月,中心入选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三批)》;2021年6月,中心与山东大学合作设立了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教学实践基地(中旭基地);2023年6月,中心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合作设立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中旭基地);2024年3月,中心再次作为河北省唯一一家环境损害类鉴定机构被评选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中心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作业流程,中心依托专业的技术能力、精良的仪器装备、诚信的服务意识,坚持“依法鉴定、独立鉴定、客观鉴定、公正鉴定”的原则,竭诚为社会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服务。